自发光标志牌是道路真实状况的情报模拟,直接影响驾驶人的操作行为。不同的环境情况和道路信息等能否迅速、正确地传递给驾驶人,对于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车辆的安全运行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。
驾驶人期望的标志首先应设置在从车内最容易看见的地方,即醒目性强;且重要标志应设置在驾驶人容易注意的地方,即视认性好;然后必要的地方应设置预告标志,即提前告知;标志附近不应存在干扰因素,即干扰性小;此外还要求尽量减少辅助标志的设置,在一个地点不应设置多个交通标志,标志之间不应有矛盾和重复。
鉴于驾驶人的以上期望,考虑到交通参与者的行动特征,我们总结出在确定自发光标志牌位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:
1、一般应设在车辆行进方向易于发现的地方。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车行道右侧的人行道或路肩上;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的分隔带、中央分隔带或车行道上方;特殊情况可在道路两侧同时设置。
2、应满足规定的前置距离,不允许损坏道路结构和妨碍交通安全;不宜设在建筑物的门前、窗前及车辆出入口前;与建筑物保持1m以上侧向净距。如不能满足时,可在道路另一侧设置,或适当超出该种标志规定的前置距离。
3、应满足视认要求,避免上跨桥、照明设施、门架、监控设施、电线杆、行道树、绿篱、户外广告标志及路上构筑物等对标志版面的遮挡。
4、不应遮挡其他交通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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