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技术说明
1、发光部分符合国家标准《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》(GB/T31446-2015)的技术标准。
2、工艺说明:标志版面由LED发光管组成停车线、边缘线、箭头图形,通过控制模块调取信号灯灯色状态,在标志版面形成动态三种状态,动态引导待转车流通行权限。
3、标志连接结构件依据国家标准GB/T23827《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》相关要求,逆反射材料执行国家标准GB/T18833《道路交通反光膜》。
4、发光标志四周封装采用铝合金型材,转角采用圆弧弯头连接,标志整体厚度≤60mm(不含背板扣件),防水防尘措施等级符合IP55要求。
5、标志版面的LED安装圆孔采用激光数控设备打孔,圆孔直径规则规律无偏差偏位,打孔处反光膜边缘应平滑整齐无毛刺。
6、单粒LED在额定电流时的法向发光强度:红色≥5000mcd;绿色≥3000mcd;白色≥6000mcd;LED半强角θ1/2≥12.5度。
7、控制方式(信号灯为先直行后左转控制模式)
(1)状态01——直行绿、左转红时:停止线为红,边缘线为白色、箭头为动态绿色,示意车辆可进入等待区;
(2)状态02——直行红、左转绿时:停止线关闭,边缘线为白色、箭头为动态绿色,示意车辆可以从等待区左转;
(3)状态03——直行红、左转红时,全部发光单元关闭,仅告知本车道有待转区,但需等待发光引导;
8、视认距离:夜间动态视认距离≥210米,静态视认距离≥250米。
9、接电取线:
(1)信号控制线:直行红灯线、直行绿灯线、左转红灯线、左转绿灯线,4火1零;
(2)控制电源线:信号机不间断电源线,1火1零,零线可共用。
10、根据使用环境条件,防雷、防触漏电保护装置,接线电缆无裸露,制造商标识清晰。
11、标志整体重量≤18KG /㎡,标志设计使用寿命7年。
(二)产品参考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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